皮膚癌高居國人十大癌症之一,發生率逐年上升,其中基底細胞癌為最常見的類型之一,每年每10萬人中就有數百人罹患。醫師提醒,病變細胞來自表皮基底層或毛囊最外層細胞,好發於長者、膚色較淺者及男性,80%發生於頭頸部,初期很像痣,千萬別輕忽。
基底細胞癌臨床表現
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皮膚科主任潘企岳表示,基底細胞癌的成因有紫外線的曝曬量以及三價砷化物,臨床表現最常呈現的類型是單一膚色或藍黑色結節,約佔60%,發生在臉頰、鼻子、耳朵等陽光曝曬的部位,大小約0.5至1.5公分。初期外觀很像痣,具光滑表面及擴張之微血管,當腫瘤逐漸擴大會形成滾邊樣隆起,中間常合併不規則潰瘍,俗稱「啃咬狀潰瘍(Rodent ulcer)」。另一種臨床表現類型為表淺型病變,約佔30%,大多產生在軀幹,呈現單一或多發性鱗屑性紅色斑塊,邊緣圍繞透明隆起顆粒。
基底細胞癌治療
潘企岳指出,專業醫師可以肉眼或皮膚鏡辨識診斷,最後透過皮膚切片及病理檢查確認。治療方式依腫瘤大小、深度及部位而有所不同,主要為手術切除,可採用標準的廣泛性切除或保留較多組織的莫氏顯微手術。早期小病灶或不易手術者可以採用反覆刮除、電燒、冷凍治療跟合併外用藥物。整體治癒率大於90%相當高,術後應追蹤至少5年。
基底細胞癌好發部位
潘企岳強調,基底細胞癌生長緩慢且轉移率極低,但如果不治療仍會逐漸擴大並侵蝕周邊深部組織器官,像是鼻子、眼睛、頭骨等部位。臉部若發現不明腫塊,包括臉頰、鼻子、耳朵,腫塊甚至逐漸擴大容易潰爛應立即就醫。基底細胞癌也可能發生在軀幹,身體若發現異常斑塊甚至不明黑色線條,也要儘早就醫排除惡性變化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