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5日裁定以7000萬元交保,雖北檢抗告成功、高院發回更裁,今(15)日北院再度開羈押庭,北院最終維持裁定,以原交保金交保。對此,民眾黨回應,合議庭之裁定,印證先前台北地方檢察署主張所有二、三百位在證據清單上之證人,即使毋須再出庭,亦應禁止接觸,明顯不當。民眾黨強調,柯文哲歷經近一年的不見天日的羈押禁見,身心靈飽受煎熬,民眾黨會持續陪伴柯主席與其家人,共同捍衛清白。
北院維持裁定 柯文哲二度交保
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與台北市議員應曉薇,因捲入京華城案件遭起訴、收押,經多月審理,這個月5日台北地院裁定各以7000萬元、3000萬元交保。不過北檢提出抗告,高院發回,今日北院再度開羈押庭,經過7小時評議,北院仍維持裁定,以原交保金交保。
民眾黨認為,在無罪推定原則下,本就不該限制柯文哲受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及通訊自由,合議庭之裁定,印證先前台北地方檢察署主張所有二、三百位在證據清單上之證人,即使毋須再出庭,亦應禁止接觸,明顯不當。
民眾黨強調,柯文哲歷經近一年的不見天日的羈押禁見,身心靈飽受煎熬,民眾黨會持續陪伴柯主席與其家人,共同捍衛清白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