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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/公園狗狗衝突!女為阻止遭咬傷得坐輪椅 控飼主態度消極互告

記者 何可妍 / 攝影 施協源 /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
發佈時間:2025/08/25 12:19
最後更新時間:2025/08/25 13:07

一名女子在新北市新莊公園遭黃金獵犬攻擊受傷,引發雙方法律糾紛。事件發生於21日晚間9點30分左右,當時張姓女子帶著米克斯犬散步時,遇到蔡姓男子所飼養的黃金獵犬,兩犬突發衝突,張女上前阻止時遭咬傷,傷勢嚴重導致她需使用拐杖及輪椅,無法正常工作,雙方因事後處理態度不佳,已互告過失傷害與妨害名譽。

兩隻狗狗衝突,女為阻止遭咬傷。(圖/TVBS)

 
張姓女子表示,事發當時兩隻狗狗先是互相嗅聞,隨後突然打鬥起來,她立即上前抓住自己的狗,但黃金獵犬持續撲過來並咬住她的腿部,還不斷旋轉不肯鬆口,更令人不滿的是,當她倒地時,黃金獵犬的主人才姍姍來遲,且抓住狗後立即往另一方向離開。

事件造成張女右大腿撕裂傷,傷口深及脂肪層,血流不止,地板也被鮮血染紅,左膝則有擦傷,目前她必須依靠拐杖行走或使用輪椅,無法正常工作。事後,張女加了蔡姓男子的LINE,希望獲得對方的姓名和電話,但一小時後收到的回覆卻是對方聲稱沒看到自己的狗咬她,要求提供醫師鑑定證明,並建議尋求調解委員會或保險協助。張女質疑,若對方不提供聯繫方式,如何進行調解?

根據動物保護法規定,若主人在場,狗可以不牽繩。然而,新北市自治條例更為嚴格,規定不論主人是否在場,都應牽繩,違者可能被處以3000至12000元罰鍰。其他民眾也分享經驗,認為在公園遛狗時,若有其他狗出現,應立即叫回自己的狗並牽緊牠。
 

這起事件讓張姓女子感到非常無法接受,因為受傷導致她無法工作,她表示,至少希望能得到對方一句道歉。目前張女已控告蔡姓男子過失傷害,而蔡男則反告妨害名譽,雙方糾紛仍在處理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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