藝人夫妻檔李李仁、陶晶瑩一手創立麻辣燙品牌「辣杯杯」,卻與股東爆經營權糾紛,一審遭判賠315萬元。而合夥人繼續提告陶晶瑩等人,連帶求償563萬餘元。而台北地院判決出爐,判合夥人敗訴,可上訴。

辣杯杯經營糾紛 陶晶瑩被告大哭
藝人陶晶瑩及丈夫李李仁於2021年自創麻辣燙品牌「辣杯杯」,生意好到創下3天完售紀錄。怎料,辣杯杯股東發生經營權糾紛,陶晶瑩、李李仁和劉姓股東雙方互告,但遭到新北地院判決敗訴,須賠315萬元。
陶晶瑩當時開直播控訴,甚至情緒潰堤大哭,指控劉姓股東掌控私章、拒絕核准支付薪水,還是她和李李仁自行掏錢發薪水,哭喊「我只是想好好做一件事,為什麼這麼難?」





